洪山区经贸委关于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提交文件目录
2005-06-16

     洪山区经贸委关于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提交文件目录

 

一、加油站新建

 

(一)符合《武汉市加油站发展规划(20042010)》;

(二)新建站申请书(加盖公章);

(三)企业注册资金证明(一般不低于300万元),由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2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15公里范围内,标明间距);

(五)取得土地经营所有权证明材料;

(六)与具有合法批发资质的企业签署的供油协议;

(七)区级经贸管理部门意见。

 

二、加油站改建、扩建和迁移

 

(一)改建、扩建和迁建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改建、扩建和迁建站证照文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1、选址意向书;2、规划用地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5、消防部门消防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书;6、《工商营业执照》;7、国税、地税登记证。

(三)规划土地、消防部门提出的同意改、扩、迁建审查意见。

 

三、加油站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

 

(一)变更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符合“改、扩、迁建第三条”的规定;

(三)双方签署的合法协议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股份制企业应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决议文件;

(四)除社会私营加油站外,其它变更法人代表,应提供主管部门法人变更有效文件;

(五)加油站因原地名发生变化,需变更地址的,应出具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六)填写《(合格)成品油经营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或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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