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2004-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今年11日开始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第一部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市经委会同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转发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随后又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乡镇企业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及有关单位大力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工作,依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今年中央财政预算首次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服务业务的补助。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3625号)精神,市经委99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近期分期分批对中小企业的领导、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关于工商管理知识以及企业信息网络技术与应用的短期培训。会议由市经委副主任薛又雄主持,经济运行处、中小企业处、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以及各区、开发区、控股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武汉市此次组织中小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是我市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薛又雄同志在会上指出:市经委组织全市中小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培训,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的首批办班计划。市经委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武汉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就是要促使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为支持区级经济发展,1997年,市里向各区划转了335户中小型工业企业,2002年又将244户市属企业下放到各区,使各区的中小企业数大为增加,增强了区级经济的实力,进一步调动了各区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要求,我市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今年底要基本解决1909户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宪生市长指出,要依托汉正街工业园的建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成片策划,分块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壮大。因此,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的意义是重大的。各区要利用这次培训的契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为我市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要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薛又雄同志最后强调四点:1)这次对中小企业的培训工作很重要,各区要提高认识。我们对中小企业改革改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目的就是要增强企业活力。抓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我市的一个重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2)要加大此次培训的宣传力度,培训不培训,效果是不一样的。要通过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中小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3)要认真组织好这次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2003625号文件精神,此次培训免费,由国家全额资助,各区要按分配名额落实参训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要通过这次培训,为我市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4)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经贸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能,经委龙成主任多次强调,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市、区要进一步关心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各区的国企改革工作在发展上要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抓住机遇,重点跟踪,引导这些企业向制造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市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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