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区域经济发展,科学制定全区工、商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实行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履行职责坚持文明执法。
四、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四优先”的方针,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企业和基层服务,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努力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办理议案、提案和来信来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办理结果。
七、重视信访工作。建立经贸委主任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特别是改制企业职工的来信来访,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署名的来信和来访。
八、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把基层和社会公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经贸工作的重要尺度。对在经贸工作中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一经反应核实,坚决查处和纠风。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责任人:区经贸委主任陶爱红
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监督电话:8767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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